第(3/3)页 孟同峰也是点点头。 郑歌摇摇头,想到了什么,说道:“过一阵,我会再去京城一趟。到时商盟的事情估计就可以敲板了。你们到时候跟我一起去,争取几个干事的席位。干事的权利虽然不大,但平时投票什么的,还是很有用的。” “明白。”席梦他们认真的点点头。 这时候,郑歌看看外面,快要上高速了,“行了,要上高速了,前面路口停吧。” 席梦他们看看外面,脸上有些不舍。 “那行吧,下次郑哥你来江南市去我那边住,我们得多喝几杯才行,这次都没喝过瘾。”孟同峰说道。 席梦在旁翻个白眼,“酒要少喝,多喝没好处。” “你不懂。”孟同峰道。 席梦翻个白眼,懒得反驳。 她也搞不懂,男人在一起,为什么非要喝酒? 一起吃个饭,聊聊天不好吗? 不过话说回来,两个男人坐在一起,不喝个酒啥的,感觉也怪怪的。 很快,车队一个路口停了下来,郑歌和席梦、孟同他们走下车。 “回去吧,下次再聚。” 郑歌和席梦、孟同峰他们抱了一下。 “嗯,郑哥您一路顺风。”席梦轻声道。 郑歌点点头,上了车。 一行车队,快速离去。 看着郑歌的车队走远,孟同峰吐了口气,道:“走吧,回去。” 席梦嗯了一声,上了车,朝市区方向而去。 …… “哇!郑哥,好久不见。” 魔都,江滨小区。郑歌一路奔波,刚来到七号楼下,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美女从楼洞里走了出来。 那个小美女,更是朝郑歌这边冲了过来。 “小雨,大姑娘了,要矜持,要温柔,懂吗?”郑歌抱了一下陈小雨,一脸没好气道。 陈小雨翻个白眼,“郑哥,你确定是90后吗?而不是老古董?” 郑歌:“???”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