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常青是江南市人,以前一些聚会上见过面。所以之前第一眼,他就认出了孟同峰。 期间,饭店老板马建才走了出来。看到常青时,他微微一愣。常青也是他这边的常客,自然是认识的。 只是没想到,常青还和郑歌认识。 …… 吃过午餐,郑歌便和常青告辞,与孟同峰一起离开饭店。 看着郑歌离开,常青有些惆怅。 这次见面,尽管郑歌表现的很温和,可他能够清晰的感受到那份距离感。记得上次见面,郑歌还称呼他为常青兄弟的。 可这次,有时直呼其名,有时喊他常总。 这就是距离感。 这让他有些遗憾。 “机遇啊!” 常青摇摇头,能在郑歌崛起之前认识,并结交一定的友谊,那是机遇。 可后来他没能把握住那份机遇,也不能怪谁。 “常青老弟,你和郑总、孟总认识?”胖子马建才走出来笑道。 “是认识,当初还和郑总做了点小生意。”常青摇摇头。 马建才诧异,常青还和郑歌做过生意? 想想也有可能。 郑歌起家的地方就是江南市,或许是那时候,结交的一些交情吧。 常青吐了口气,又道:“行了,老马你手艺见长啊!过阵子我要招待几位合作伙伴,提前预约一下。” “好说。”马建才一笑说道。 常青点点头,带着一脸懵逼的女伴离开了饭店。 自始至终,她都不知道哪位郑总到底是谁。在她心里,常青已经是大人物了。 可看常青的模样,哪位郑总似乎是更大的人物。 …… 离开饭店,郑歌去了距离不远的远大集团,占用席梦的休息室,睡了个午觉。 下午三点,郑歌准备启程回魔都了。 “你们啊!非要送一段,这不是瞎折腾吗?”坐在车上,郑歌脸上带着笑,对席梦、孟同峰他们没好气道。 席梦抿嘴笑道:“郑哥您好不容易来了一趟,我们这算什么麻烦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