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7章 老大你太客气了,还带只肥土鸡来啊!-《吴重是什么小说的主角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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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圆:“……”“吴小子你个混蛋啊!”

    ……我带着小圆,慢悠悠地朝王大春家里走去。棺材铺在镇东,他家在镇南,走过去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左右。一路上,都有人朝着我投来好奇的目光。甚至有些窃窃私语,指指点点的。毕竟谁肩膀上站着一只这么大的鸟,都会引来关注的目光。我倒也坦然,无所谓被别人看。小圆这家伙则是有些兴奋,不断在我耳边哔哔。“喂,吴小子你看!大哥是不是很受欢迎?人类真是太喜欢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呀!你看那个美女,她朝我笑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个小孩儿手上拿的红色的一串是啥?很好吃的样子。真想给他抢了!”

    幸好这死胖鸟终究还是有点儿理智,没有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什么出格的离谱事情。只是站在我肩膀上,东张西望,用精神意念和我不断地啰嗦着。我简直快要泪流满面。万万没想到,我的家仙居然是这么一个瓜兮兮的胖货!之前在梦境里相见时好像还没这么夸张啊?下午四点左右,我到了王大春家门口。大人不在家,少年人肯定会玩得很嗨。估计姚楠和曾金应该是早到了,毕竟他们就住在两河镇上。隔着厚厚的防盗门,我都能听到里面传出隐隐约约的英文歌——不用说,就是大春这家伙喜欢的迈克尔·杰克逊的。叮咚,叮咚。我按了门铃。“来了!”

    门里面响起王大春的声音,还有一阵小跑过来的脚步声。“待会儿进去之后,你先老实点儿啊!虽然他们都知道我的情况和底细,但还是普通人。你不要一上来搞东搞西的,也别那么自来熟。”

    我趁着这时候叮嘱小圆几句。结果这死胖鸟斜着眼睛看我,一副不爽的臭脸。“吴小子你啥意思啊?说大哥我不懂事儿呗?我跟你说,当年在东北那旮沓,俺可最是招人稀罕底你知道不?”

    好家伙!还给我秀了几句东北话。“反正待会儿大哥来介绍你,你别自作主张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大哥!”

    “我才是大哥!”

    我俩在门口厮打起来,我轻松把这蠢鸟制服了——反绑着它的两只翅膀,拎在手上,抱怀里了。此时。嘎吱一声。防盗门开了,王大春的头探了出来。一眼就看到我拎着小圆的翅膀,而它在疯狂的挣扎着,嘴里还发出一阵“咕咕咕”的叫声。他先是一愣,然后脸上露出了笑容。很是欢喜地说道。“哎呀,我说老大你也太客气了吧!来就来嘛,还带了一只肥土鸡来啊。是准备做成鸡肉涮火锅吧?虽然乡下的土鸡比菜市场买的好吃,但咱们几个也不会杀活鸡啊。而且这鸡这么肥,这么大,很难搞哦。”

    王大春看向我拎着的小圆,搓着手。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惊喜,又有些为难。我:“……”小圆:“……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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