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志强,今天遇到什么开心的事情么?怎么回来后一直在那傻笑?” 一听青红的问话,曹志强这才回过神:“哦,没什么,确实遇到好事儿了。” 的确,现在的曹志强已经从大领导那里回来了,而得到了两位大领导的承诺, 他的事儿至少已经成了一半,能不开心么? “哦。”青红点点头,也不问曹志强遇到什么好事儿,“那我出去买菜了,你想吃点什么?” “吃什么?”曹志强愣了一下,然后坏笑道, “我当然是想吃你!来, 坐我怀里, 我跟你口舌之争一番!” 刚说到这,还没等继续下一步行动呢,电话铃声忽然响起来。 “就知道欺负我!”青红咬了咬嘴唇,“电话响了,快接电话吧。” “真扫兴。”曹志强摇摇头,这才走过去接了电话。 不过,接电话的时候,他还是深吸了口气,然后才接了电话。 原因很简单,目前知道他电话号码的人不多,都是很重要的人,确实不能吊儿郎当。 原本曹志强以为,这通电话应该是傻柱打来的,毕竟他提前走了,傻柱却还没走。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, 打电话来的却是一个听起来有些陌生的男子。 “喂?老板么,我是华子啊!” “华子?” 曹志强一愣,然后才反应过来,当初杨安全介绍给自己的一个小弟。 这人名叫沈振华, 外号华子,是杨安全的一个邻居。 自从杨安全在曹志强的资助下,去驾校学车之后,基本就没法给曹志强跑腿了,于是就介绍了他的邻居沈振华。 沈振华年龄不大,才23岁,目前也没个正经工作。 不过他长得很英俊,身高一米七八,四方脸,浓眉大眼,乍一看还以为是个外商呢。 然而,他却是个地道的老北平,从小到大都呆在北平,也从没出过北平。 哪怕当年上山下乡,他也没走。 生于斯长于斯,加上经常走街串巷,所以对北平地界的各方面都很熟。 可惜, 长得再好看, 身为一个男人,在这时代也没啥大用, 依旧是穷鬼一个。 因此,沈振华平时都是给人跑腿打零工赚点小钱,但想要进国企或者当兵之类,那是想也别想。 原因很简单,沈振华的爷爷是国黨,当年跑去了宝岛,他父亲当年也作为you派被打倒,死在北大荒,所以他政审不过关,不可能进国企跟军队。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,沈振华虽然长得一表人才,但实际上过的却相当苦逼,从小就要走街串巷摸爬滚打。 沈振华跟杨安全是邻居,都在金鱼胡同,他小时候就跟着杨安全混,所以大家都很熟,可算知根知底。 所以杨安全在自己近期没法给曹志强跑腿的情况下,才推荐了沈振华。 按照杨安全的介绍,沈振华,也就是华子,为人机灵,但人不坏。 而且他很有骨气,哪怕再穷,也从来不偷不抢,让他给曹志强跑腿当跟班,那是最合适。 听了杨安全的介绍,曹志强当初还一阵唏嘘,寻思都是人,怎么就这么不一样呢? 你看看这个华子,从小受尽白眼,却哪怕再穷也不偷不抢。 反倒是棒梗,从小受尽宠爱,却打小就偷鸡摸狗。 果然,人跟人,真的没法比。 并不是人穷必定志短,总有些人是不一样的。 不过呢,曹志强虽然挺满意那个华子的,但他暂时不需要有人跟着跑腿。 于是就让华子拿着曹志强画的娄晓娥素描画像,去各个涉外酒店的大门口溜达,看看能不能碰上娄晓娥。 毕竟曹志强前世看电视剧的时候,记得娄晓娥第一次领着儿子去见傻柱的时候,是一九八四年春,而娄晓娥还说过,她其实早就来过北平了,也远远的观察过四合院,只是没去正式进去打招呼而已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