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阿正、秦蕾,以及五六位保镖,都在后面不远跟着。一个招手,他们就能快赶过来。 “没事。” 孟同峰使劲的晃晃脑袋,道:“郑哥你是不知道,公司刚成立那会儿,基本每周都要参加几场酒席,每次都是喝到吐,都习惯了。” 郑歌吐了口气,应酬喝到吐的经历,前世他经历过,比如做销售的时候。 可这一世,那种经历就少了。 “那就散会儿步吧,酒吧就不用去了。”郑歌道。 之前还安排,吃过晚饭去酒吧逛逛呢。 看孟同峰那样子,酒吧怕是去不成了。 “也行。” 孟同峰晃晃脑袋。 席梦也没意见,一路上她很少说话,基本都是郑歌和孟同峰两个大男人在说,她就在一旁默默听着。 …… 晚上9点多,郑歌让阿正安排司机,送孟同峰回家。 郑歌则来到了席梦家。 其实郑歌在江南市,已经买了房子的。可每次来江南市,依然住在席梦家,都已经习惯了。至于这边买的那套别墅,他连去都还没去过。 来到席梦家,还是老样子。 “怎么没换套房子?”郑歌看着四周,房子在高档小区,安保工作不错,可对席梦现在的身份,却不那么搭配了。 其实,郑歌家的房子,也有些配不上他的身份了。 只是无所谓,他那房子也不小。 席梦这房子,面积就不行,才百来平。 “感觉住着舒服啊!” 席梦脱掉外套,挂在衣架上,打开咖啡机,准备煮两杯咖啡。 “怎么不换个大点的?”郑歌随意坐在沙上。 “就我一个人住,舒服就行了。本想买套别墅,把爸妈接过来的。只是他们二老不愿意来,也就懒得换房子了。”席梦道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