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人种葫芦-《神话法律咨询系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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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谁在传播对你不利的言论?如果有很多人都在传播,那么最先传播这种不实言论的人是谁、或者说是谁最卖力造你的谣,说你比猪妖更蠢的?”
“还能有谁,当然是伶俐虫了!他一直在和我争夺‘西方妖怪联盟最聪明小妖’的称号,是我最大的竞争对手,而且那次事件他也被骗了琉璃玉净瓶,为了转移群妖视线,他竟然抢先对我下手,这简直就是卑鄙!”
精细鬼的头像不停抖动,语速极快,显然是十分气愤。
“听你陈述,伶俐虫确实侵犯到你的名誉权。我的提示是:如果他的侵权行为只是一般性质,比如他的行为令你名誉受损,失去颜面,这属于民事范畴,可以侵权为由民事诉讼,要求他停止侵权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......
如他的行为超过一般限度,造成严重后果,例如因为侵权行为令你身心受伤,且达到医学上可以认定的伤害、甚至因此患病,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,他很可能构成侮辱罪。但侮辱罪是不告不理的刑事案件,你需要提起刑事自诉。
另外你从现在起就应该开始收集证据,例如伶俐虫在什么时间、什么地点,对什么人传播了有关你的谣言,对你造成的实质伤害和精神伤害等。
打官司,最终打得毕竟还是证据!
精细鬼先生,我的回答能够令你满意麽?”
“非常感谢您律师先生,除了预缴的三百神话币保证金,我想另外赠送您‘人种葫芦’,这东西在我手里就是个祸害,或许对您更有用。”
“等等,你要送我人种葫芦?”
任青山大奇:“这东西应该是被人收走了罢,怎么还会在你的手中?”
如果按照《西游记》的内容,此刻精细鬼手中应该已经没有了人种葫芦才对,应该是被老君收走了。
“被收走的葫芦是这个葫芦的娘,这个是大王暗中种下的,前不久才长成。威力虽然比不上它娘,却也非常神奇,只不过我的力量不够驱使他,而且还会为我招祸,不如当成礼物送给您。”
叮!
一个红包出现在任青山面前,红包上有四个金色字体——‘人种葫芦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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