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4章 我有个合适人选-《狂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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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……”崔丽珠又说,“我们可以利用白茜,去攻击白朗,让他先把实情说出来也好啊?”
“不行!”赵玉拍着胸脯说道,“我赵玉行的正坐得正,怎么能利用一个得了绝症的小姑娘?白朗再不是人,他妹妹也是无辜的,我们不能打她的主意!”
“那……”崔丽珠眼珠一转,计上心来,“我们使用老大的绝学,诈唬他们一下吧?”
“……”听到崔丽珠如此不专业的说话,毛祥华已然无语。
“我们可以跟白朗说,林承业已经招供认罪,把所有的事情全都交代清楚了!”崔丽珠兴奋地攥紧拳头,“然后再用同样的话,去诈唬林承业。哼,还愁他不肯老实交代吗?”
“……”毛祥华汗颜。
“这主意……倒不是不行……”赵玉琢磨着点评道,“但是,如果想要诈唬他们,我们需要一个前提,那就是必须得知道一部分细节才行!
“如果我们只用刚才那些假设和推测去诈唬他们,那么一旦有一个地方说错,他们就不会再上当了!
“打蛇打七寸,我赵玉做事,要么不打,要么打死!”
“还是你狠,不愧是我们的老大啊!”崔丽珠竖起了大拇指。
“组长,”曾可出主意道,“目前的情况是,林朝凤并没有被撞死,我们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一点去攻击林承业呢?当他知道这个消息以后,肯定会非常失望吧?”
“这个嘛……我觉得,还是晚一点再说得好!”赵玉寻思道,“人们常说,得意忘形,只有让林承业得瑟得瑟,才会让他出现破绽。
“可失望之下,反而会变得警觉!嗯……”赵玉面向毛祥华问道,“毛检察官,如果崔一文被抢救了过来,等于在本案之中,并没有出现人命,那么……林承业的罪名,会比原来轻一些吗?”
“没有致人死亡,自然会减轻罪行的,”毛祥华说道,“但杀人未遂分很多种情况。在本案之中,林承业属于雇凶杀人,刑罚应至少不低于故意杀人的行为。
“白朗杀人未遂,也就意味着林承业雇凶杀人未遂,如果是真正的未遂,势必会被轻判。
“但是,关于杀人未遂的定义是:出于意志以外的因素,使行为人不能继续实施加害行为而被迫放弃,或者因使用工具错误,而实际上并不能完成加害行为的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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